目的地搜索
实验室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践教学管理 >> 实验室管理 >> 正文
关于确定天津师范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称的通知
2017-06-12 13:20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号)要求,2017年61日,经233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天津师范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称如下:

中文名称:新闻传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天津师范大学),英文名称:National Demonstration Center for Experimental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 Education (Tianjin Normal University)。

中文名称:教师教育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天津师范大学),英文名称:National Demonstration Center for Experimental Teaching in Teacher Education(Tianjin Normal University)。

附件【师大政发〔2017〕64号关于确定天津师范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称的通知.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天津师范大学 |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邮政编码:300387 | 管理员:教务处 | 登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