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提升新闻传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天津师范大学)(简称示范中心)的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示范中心教学改革的研究和指导作用,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号)要求,2017年6月1日,经233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新闻传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天津师范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委员会),负责审议示范中心的人才培养目标、实验教学体系、重大教学改革项目、重大对外开放交流活动、年度报告等。第一届委员会委员聘任如下:
主 任:强月新 武汉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副主任:刘卫东(兼) 天津师范大学 教授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熙 天津工业大学 教授
刘杰峰 中国传媒大学 教授
余 江 天津外国语大学 教授
周 勇 中国人民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荣 荣 天津师范大学 教授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闻传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天津师范大学)。本届委员会任期自2017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